《劳动合同法》公开课
课程说明
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并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现行《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比如,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告知义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及解除条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劳动立法上的这些重大变化,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乃至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影响。劳动关系将更加复杂、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将更加明显,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将明显提高。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企业该如何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应对劳动合同法这种巨大变化,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而又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
行内专家预测,今后5年内企业面临的劳动争议将翻倍递增,有效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将会是近期人力资源部门首要的工作与责任!
因此,尽快调整或变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提升企业中高层的劳动争议预防技能,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课程大纲:
一、《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对招聘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略,包括:
1、反歧视原则
2、如实告知与应聘欺诈
3、禁止收取财物或人事担保
4、入职手续
5、试用期
6、企业并购的劳动关系处理
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重大变化
8、对劳务派遣的限制
9、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及计算
10、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对
11、新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如何应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
12、如何应用企业的规章制度防范劳动争议
……
课程价值:
1、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难和难题;
3、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7、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8、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费 用:580元/人(包括培训、培训材料、午餐 )
学员对象: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高薪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报名咨询电话:0571-88273224 报名传真:0571-88273741
联 系 人: 李老师
学习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参加方式: (为使活动组织准确无误,请参加者务必传真回执及缴费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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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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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资料 |
姓名: 单位及职位: 电话: E-m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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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1 |
姓名: 单位及职位: 电话: E-m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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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2 |
姓名: 单位及职位: 电话: E-m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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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报名费汇款帐户:工行浙大分理处 户 名:浙江大学
帐号:1202024619914481052 汇款用途:劳动法公开课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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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2008年1月20日 |